其实庄世平的冲冠一怒不止一次,1979年,全中国的人大代表都见证了这位来自香港地区人大代表对于原则的坚持。
1979年底,正是中央决策创办特区工作的关键时刻,广东省委、省政府邀请港澳人士来到广州,召开座谈会。会前,庄世平认真阅读了已经草拟的各种具体做法的文件,失望得很:牵制多、条条框框多。特别是所得税率,高达30%,虽然比内地略低,但几乎是香港的一倍以上。一衣带水的香港当时税率仅为16.5%。这样的特区,谁会来?
庄世平于是开始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劝说,但无论如何,人们的思想都没有被扭转过来,因为税率比实行资本主义的香港更低,那岂不是会被质疑“我们更‘资本主义’?”
老人怒了,他知道这种不愿承受一点政治风险的特区条例最后只会沦为废纸一张。1980年初,当人们讨论特区条例时,庄世平放言:“这样的‘特区条例’订它何益!如果把这样的条例付诸表决,我和港澳的代表将投弃权票!”
今天的我们,很难想象在那个年代,这个声音所要担负的政治风险。由广东省港澳区的人大代表对广东的特区条例行使“弃权”,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不可接受的事情。很快,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省委副书记兼广州市委书记杨尚昆都先后找他了解情况,并许诺做相关部门的思想工作。
终于,1980年8月26日批准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吸取了很多庄世平的具体意见。尤为突出的是,特区的所得税率为15%,比香港还低!这对于外资尤其是侨资,吸引力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