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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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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企业家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却遭杀身之祸
西安3名凶手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社西安7月22日电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判决杀害见义勇为英雄戴俊的3名凶手陈庆华、武金峰、孙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5万余元。

  2007年6月26日晚,陈庆华、武金峰、孙震预谋抢劫。21时30分许,三人在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发现女子孙某孤身行走,遂上前实施抢劫。孙震抢包时,遭孙某反抗,陈庆华、武金峰见状即持刀对孙某进行威逼。此时路经此处的江苏籍企业家戴俊挺身而出,予以制止,陈庆华、武金峰持刀分别朝戴俊猛刺数刀,作案后三人逃离现场,戴俊当场死亡。经鉴定:戴俊系被刺伤致肺破裂、肝破裂后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西安警方很快将3名凶手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庆华等三人曾作案多起。西安市中院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判处陈庆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1万元;以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判处武金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万元;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孙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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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2 西安3名凶手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7-23 48257178002CE1744825748E00270CE9[A1-新华社稿≈B1-张亚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