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30日起对5个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全省范围暂停销售。这也是《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这5个保健食品分别是: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 本报通讯员 汪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