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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30版: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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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晏大彬:金钱淹没了灵魂
  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省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226万元一案,8月1日上午在重庆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妻子付尚芳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由于该案影响巨大,7月16日该案开庭审理时,重庆市纪委、交通、国土、移民等系统的干部都前往旁听。专程从北京前往旁听该案庭审的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官员及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的官员,在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贪污、受贿犯罪为上游犯罪被指控的洗钱罪此前还没有出现过,付尚芳洗钱案应是全国第一案。

  卫生间藏匿8箱现金

  今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南岸区融侨半岛一业主找到小区物管,声称自己准备装修住房,但钥匙被锁在了房内,希望物管公司帮忙想法让装修工人进入自己所在的四楼房内。

  物管公司工作人员想到,该业主楼上的风临洲B2区20栋5—1号住户,虽已接房但还没有装修,该住户正好在物管处留存了一把钥匙,可以从五楼借道将装修工人从窗户吊入四楼。保安人员随即拿钥匙带着装修工人进入五楼住户家。

  随后,装修工人从五楼顺利进入四楼房间,而保安却无意中在五楼住户的次卫生间中,发现一堆用胶带密封着的矿泉水纸箱。保安撕破纸箱,竟发现露出一沓钱来,随后,满满一箱捆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显露出来。在查看另外几个箱子后,保安发现纸箱里全是钱。保安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由于此事关系重大,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前往调查。经现场清点,共8箱钞票计939万元。由于现金太多,100元一捆的钞票也让办案人员忙活了很久。一捆一捆排列起来后,警方当即照相取证,竟无法将摆满在地的钞票全部框进取镜框内。

  警方以经济案件立案调查,查出购房人是一个叫付尚元的人,但付尚元称自己并未买房,而是姐姐付尚芳买的。付尚芳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再深查,付尚芳的丈夫晏大彬由此浮出水面……

  “拿走”全县收入的20%

  重庆市纪委迅即成立专案组。1月16日,正在主城开会的晏大彬被带走。工作人员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搜出3万元人民币及美元、欧元若干。同日下午,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渝北发现晏大彬妻子付尚芳的行踪,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刑事拘留。

  1月22日,市纪委对晏大彬正式实行“双规”审查。检察机关庚即对晏大彬涉嫌受贿案展开外围调查,并对早已闻风而逃的6名行贿嫌疑人实施抓捕。其中,巫山县的个体建筑承包商廖某被第一个抓捕归案。据检方介绍,廖某是返回巫山途中被擒获的。廖某交代,为承包工程,他先后给晏大彬行贿348万余元。

  3月14日,晏大彬涉嫌受贿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而此时,随着几位行贿人的陆续归案,晏大彬涉嫌受贿案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晏大彬供称,他受贿的金额涉及2000多万元,受贿多达63次,涉及行贿人员近20名。

  专案组同时对晏大彬在渝中区、渝北区及巫山县城的多处住所进行搜查,共搜出价值270余万元的人民币、美元及港币。当时,晏大彬一人在巫山县,其妻子付尚芳和女儿在重庆生活。晏大彬供述,自己把受贿来的钱用纸袋或其他东西装好,利用到重庆出差的机会将钱送到妻子那里。

  “找来的纸箱以矿泉水箱居多,还有一些水果箱。我还买了封口胶纸和橡皮筋方便包装。”付尚芳供述,在接到丈夫送来的赃款后,自己先在主城购置了多套房产,再用本人、亲戚朋友的名字在银行开设账户,将一部分现金存入这些账户里;有的钱则用于购买保险及基金。到后来,赃款源源不断地送来,自己干脆直接将晏大彬打包好的现金放在主城购买的房产中。

  令人意外的是,晏大彬对付尚芳如何处置赃款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甚至不清楚自己在重庆有几处房产。而付尚芳也不知道手里到底有多少钱,以及买了几套房子,“因为太多,从来没有去仔细算过。”付尚芳在庭上说。

  巫山县是重庆东部的贫困县,人口60万,年财政收入仅1亿多元。检察机关查明:晏自2001年底担任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这一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

  从两根领带到2226万元

  年轻时的晏大彬是领导和同事公认的上进青年。工作踏实肯干,刻苦勤奋,行事稳重低调,生活十分简朴。

  1981年,巫山县师范学校毕业的晏大彬先后在小学、中学任教,1993年9月,进入巫山县交通局工作,由于工作表现突出,1995年4月,年仅32岁的晏大彬即担任了重庆市巫山路桥总公司总经理。

  担任领导干部的晏大彬十分注重跟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关系。一次公司购买了一批金利来领带作为礼品送人,可在送完人之后还剩下两根,下属便建议晏总将两根领带拿回家用,晏大彬在经过一番推辞之后接受了。这是他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灰色收入”,有了第一次,晏大彬收受礼品便逐渐心安理得了。

  1998年3月,晏大彬同时兼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2000年起,还兼任巫山长江大桥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而这时的晏大彬心理已悄悄发生了变化,自己工作交往的老板挥金如土,而自己却靠着手中的几百元工资过清贫日子,的确心有不甘,晏大彬开始打起了手中权力的主意。

  2001年6月的一天,承建大桥引桥一段工程的重庆某建筑公司经理朱某来到晏大彬的家,并带来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3万元现金,感谢晏局长对他的照顾,并希望将来能够在工程款的拨付方面给予方便。晏大彬收下了这第一笔贿赂款,并承诺将来会关照他。

  个体建筑承包商廖某,是晏大彬的高中同学,毕业后却与晏大彬从无往来。1999年,廖某突然找到时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兼路桥公司总经理的晏大彬,向他讲述自己目前生活的艰难,希望看在老同学的份上照顾他,给一份工程给他做。晏大彬抹不过情面答应将来有机会一定给他工程。之后,晏大彬所在的路桥公司恰巧承揽到一份工程,晏大彬便履约将其中大约20万元的工程转让给廖某。从那以后,二人交往便多了起来,廖某偶尔会送晏大彬一些土特产。这种纯粹的同学关系一直维持到2002年春节。

  2002年春节的一天,廖某找到晏大彬,送上5万元钱,祝贺他升任县交通局局长,并希望将来继续关照他。晏大彬收下了同学的钱,之后,在晏的帮助下,廖某顺利拿到一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

  从此,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本人决定和指使下属经办人员帮助的方式,为廖某承建多项工程,先后收受贿赂348万元。

  贪婪永无止境。从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其主管巫山县交通建设和具体管理巫山县长江大桥建设的职务便利,在巫山县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17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2226万元。

  从两根领带到2226万元,从最小一笔的5000元到最大的一笔150万元,从占用公家两根领带都觉得不好意思到“收钱都收得麻木”了,晏大彬用贪欲为自己编织起了一张天罗地网。

  清廉诚信与虚伪贪婪

  在晏大彬的供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2005年底,搬到稽征所宿舍,有两个房间,外面房间用布帘隔开,里面作书房,外面作客厅,最里面的房间是我的卧室。书房里面只有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柜。客厅里就放了一个茶几和一套木沙发……”

  直到案发时,身居当地要职的晏大彬都一直住在这套简陋的公房内,无怪乎东窗事发之后,许多人都深感诧异。

  在一般人眼中,晏大彬一直保持着行为严谨、不喜交际、清廉自律的形象。很多人都知道,要想将晏大彬请出来吃饭、喝酒基本没有这种可能性。

  晏大彬也丝毫不介意别人说他“土”,因为工作关系他曾有一些出国机会,但直到2007年才出了一趟国,而且只呆了几天便匆匆回来。

  如此刻意维护自己的清廉形象,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但在私底下,晏大彬却过着十分靡烂腐化的生活。每次到重庆开会,他从不回到妻子那里住,而是在外面酒店开房,与一帮成天围着他转的承建商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嗜好名牌、名烟,嗜赌,一把输赢上千的赌博他也毫不在乎。

  就是这个虚伪、表里不一的人,在他的一帮“朋友”行贿人眼里却是非常的“讲诚信”、“很耿直”。“他很讲信用,只要收了钱,就一定会拿工程给你做,如果因为十分特殊的原因没有拿到,那么他下次一定会补回来。”

  彼此知根知底的关系,也让晏大彬和行贿人之间建立起了牢固的“友谊”,他主要选择这帮常有交往的行贿人进行钱权交易。“一般只要他们提出要工程,我都给,我相信他们只要得到工程就一定会付钱给我。”经查明,晏大彬收受的2226万元贿赂款有90%以上都是从那6个人手中收受的,可谓是形成了一个钱权交易的“良性循环”。但真相只能被暂时掩盖。日益膨胀的自我意识让晏大彬的霸道作风逐渐显山露水。在晏大彬主持巫山县交通局全面工作期间,一人独揽计财、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等大权。局内重要事项都是他一人说了算,独断专行,霸气十足。

  晏大彬还常常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坚决维护领导的权威”,所谓的领导往往就是特指的自己,他强调“全局人员要拉通使用”,这样就为他随意在各个工程项目及资金支付过程中安插自己的亲信提供了大大的便利。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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