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余检
本报记者 孙燕 胡大可
本报讯 昨天,“7·26”余杭大火的肇事者况某,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
况某26岁,江西人,在余杭一家副食品商行打工。7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况某回到自己住处,看了会电视。随后,拿起一个打火机来到屋外,想把生活垃圾处理掉。他用打火机点燃了手上的一张纸巾。见烧得差不多了,况某将还在燃烧的纸巾丢进了垃圾桶后,回到自己房间。
过了10多分钟,况某隐隐感觉外面有东西掉下来,就跑出来看了看。这一看,不得了,原来自己刚才丢纸巾的垃圾桶烧起来了,而且火势迅猛,火苗顺着垃圾桶边上的一个杂物堆蹿了起来,垃圾桶上方的一个窗户也着了。这个窗户是一个堆放膨化食品等物资的副食品仓库的。
见此情景,惊恐的况某立即找水扑火。但火势已经渐渐蔓延开,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当晚10点40分左右,消防队赶到。经过2个多小时的扑救,这场烧了3小时的火终于灭了。
仓库被烧得面目全非,过火面积约有1000多平方米。经初步估计,仓库本身损失达30余万元,仓库内货物损失至少达100万元以上。
况某很懊悔,自己只是一不小心,不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而且还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夏季天气炎热且干燥,在日常生活中,更应该加强用火安全,尤其是一些生活细节上,切勿因小而失去防范,否则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因为救火受伤的小广东情况怎样了?昨天,记者联系了小广东姨夫林佩伟。在余杭打工的林佩伟说,小广东8月9日已经出院了,目前下地走还有些困难。医生说,康复期要尽量避免干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