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深圳市民颜先生通过深圳市交通监控中心首次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套牌了。没想到,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截至目前,他已经陆续发现8辆车套用其车牌,涉及省市包含广东、海南、湖南、湖北、广西、浙江和上海等7个省、市、自治区。这些套牌车违章记录超过200次,他前后申诉、举报、赶到当地协调至少有150次之多。
今年7月初,最让颜先生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他收到了中山市人民法院传票,莫名其妙当上了被告。一位被“他的车”撞伤的受害人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他和肇事司机有某告上法庭……
3年里收到罚单150多张
颜先生是2002年购买的这台黑色雷克萨斯小汽车。从各地监控系统拍摄到的套牌车照片看,有些套牌车和颜先生的车型颜色一致,有些外貌相似,还有的颜色、车型根本不同,但这些套牌车的违章罚单都寄给了颜先生,从广东省内各地,到海南、湖南、湖北、广西、浙江和上海等7个省、市、自治区都有他的违章记录,3年来达150多张通知书、200余次违章。
颜先生出示的违章通知书显示,有时候短短几天时间里,他的车分别在相隔千里的地区违章,所跨地域之广、违规之频繁令人惊诧。“几年来我光寄资料申诉就花了2000多块钱,这还算好的,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一定要我亲自上门才能处理。每年的车辆年审是我最烦的,因为套牌车违章没有处理完,你的车就永远不能年审!”
套牌车撞人自己成被告
今年7月,让颜先生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寄来了应诉通知书。原来,2008年1月12日,一辆和颜先生相同牌号、车型的小汽车在105国道大涌立交桥附近,与载有原告古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她十级伤残住院治疗。因古某一直得不到赔偿,一纸诉状将有某和车主颜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7万余元。
“那些天我的车一直在深圳,这么草率地就认定我的责任,实在是欺人太甚。”收到传票后,颜先生一看就知道是套牌车撞人了。
原告也觉得颜先生“很冤”
8月13日上午9点,这场让颜先生当了被告的官司在中山市人民法院14庭准时开庭。
法庭上,陆文斌出具的证据除了《鉴定文书》,还有深圳市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查询资料以及颜先生住宅小区的停车记录。当听到颜先生气愤地诉说起自己3年来被8辆车套牌、收到150多张罚单的离奇遭遇后,原告古某也不禁掩口失笑。古某表示颜先生确实很冤枉,而自己把他告上法庭也确属无奈。
当颜先生和古某把矛头都指向了第一被告、肇事司机和套牌车所有者有某后,他也表达了自己的“无辜”。他介绍说,自己是2007年10月从广州一位朋友手中以3.3万元的价格购买的这辆二手车,购买时他并不知道这辆车是非法的套牌车。他也是“受害者”,将寻找将车卖给他的朋友,追查到底。
深圳特区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