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雷
本报讯 派出所里逗留48小时的女孩回家了,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却朝着更令人担忧的方向去了(相关报道见8月19日本报A7版)。离开学还有10天不到,她能跟养父母相处好吗?
8月19日早晨9点半,女孩陈思文的养父陈先生赶到了杭州湖滨派出所。这是一位面目和善的中年男子,女孩看见他也比较亲热。
陈先生原先经营鸵鸟养殖,现在在湖州开厂,由于自己的孩子出车祸离开了,才想到收养一个女儿。他说,陈思文也是一个颇可怜的孩子,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确切年龄和生日,在上海的福利院长大,后来人们猜测她可能是安徽人,又被转到了安徽的福利院安置。
陈先生给派出所留了一封感谢信就匆匆带着孩子离去了,前天晚上,记者给陈思文家里打了电话,没想到她的养母说,孩子已经送回安徽去了!养母李女士说,这个孩子不好带,打算“退回”给福利院。电话挂了没多久,陈先生从办公室打来了电话。“孩子还没走,在我办公室里呢。”听得出来,陈先生也相当为难,才让孩子暂时留在办公室,以免激化家庭矛盾。
陈先生说,孩子的去留,需要慎重考虑。既要照顾到妻子的情绪,也要考虑孩子到底能不能在家里相处好。接纳一个自称12岁的少女成为亲密无间的家人,肯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何况,马上就是十三四岁的叛逆期,十五六岁的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