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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9版: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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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路遇伤员,救还是不救
· 等红灯,手刹要拉牢
· 伤员家属:拦车拦得几乎绝望
· 事故回放:
· 交警分析:
· 网友:想帮不敢帮
· 爆胎车主欲告车企索赔30万
· 交警:救人要注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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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交警:救人要注意方法
  在我国新交法的第70条中有规定,遇到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时,路过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员、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给伤员给予帮助值得提倡,但同时高速交警也提醒,在高速公路上救人时也要讲究一定的方法。

  一旦发现有伤员,首先要注意的是停车问题。高速公路不同于其他道路,由于速度较快,过往车辆随意停车可能会造成二次事故,所以停车的原则是要把自己的车子停到安全位置,避免被后面车子追尾。当事故车在慢车道上时,救助车应当停在事故车前方靠近伤员位置的硬路肩上或者慢车道上;当事故车辆在快车道上时,救助车辆也只好停在快车道事故车前方位置,千万不要停在硬路肩上,因为由于道路通行受限制,那时候的路肩已经承担车道功能,停在硬路肩上影响通行,也很危险。

  其次,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求救电话12122报警,把事故基本情况告诉交警部门,事故基本情况有事故发生地点、车辆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之后,当伤员上了救助车辆,一定要和医疗救护车取得联系,在哪里交接要事先做好衔接工作。一般情况下交接应选择在高速公路的下一出口位置,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指挥中心或者直接和120联系。

  另外,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伤员的陪同人员一起前往,在路上可以照顾伤员。同时,还应懂得一些急救知识,尽量不要让伤员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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