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王珏艳
本报记者 薛建国 李冠男
本报讯 浙江省每年用在烟花爆竹上的消费有十几个亿,可烟花爆竹经营份额中的40%属于非法经营,广大市民对于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问题呼声很高。
昨天下午,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立法听证,烟花爆竹的生产者、经营者、监督者和广大市民坐到一起,为烟花爆竹的管理献计献策。
担心:
“窜天老鼠”已毁了好几个家
张利忠家住杭州市区凯旋路104号,去年一年他就亲眼目睹了两起由燃放鞭炮引起的火灾。去年的一天,他下班回家,旁边一幢楼的住户正在办喜事,鞭炮“噼里啪啦”放得好不热闹,突然,一个炮仗高高地飞到了6楼的一户人家里,把屋子给点着了。这户人家家里又没人,等到消防队员赶来,好好的房子已经烧了大半。
比起这位住户,张利忠的同事就更郁闷了。他住在11楼,去年11月,楼下一户人家婚礼燃放鞭炮,窜上高空的烟花把他家给点着了,不仅屋子烧得精光,而且几十年来积攒的稀有邮票包括一张猴票也化为灰烬。
张利忠说,许多重大火灾都是因为一种名叫“窜天老鼠”的爆竹引起的,他希望明年春节,这种“害人鼠”不要再在杭州上空乱窜了。
害怕:
加油站旁放鞭炮让人胆寒
杭州市民孙宝康说,他有一次经过建国北路一个加油站,前面几米的地方就有人在燃放鞭炮。
“加油站这种严禁烟火的地方,附近竟然有人在燃放鞭炮,这简直不可思议,如果出现危险,后果就严重了。”他希望,执法部门一定要明确燃放地点,要使人们非常清楚地知道什么地方可以燃放,什么地方不能燃放。
建议:
放烟花增收排污费
三里亭桂园3幢住户王帮俊老人强烈反对毫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他住的地方经常半夜两三点钟还有人在燃放鞭炮,他们上了年纪的人突然一听到这响动就揪心。
老人呼吁,现在婚嫁、企业开张、乔迁新居甚至殡葬都要燃放爆竹,今后这些类型的燃放烟花爆竹是否也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在哪儿放、放多久都要登记在案,不仅如此,还要向他们收取排污费,放得越多也要收得越多。
赞成:
孩子放鞭炮必须有大人陪
家住拱宸桥吉庆院的蒋寿英谈起去年春节晚上的几场大火仍心有余悸。她说,当晚,小区里很多孩子在没有父母的陪同下放烟花。放了不到半个小时,小区里就连续发生了两起由于孩子放鞭炮引起的火灾,绿化带里的树苗全都烧光了。
“以后小孩子燃放鞭炮的时候,一定要求家长在旁边监护,这样才更安全。”蒋寿英和与会者都觉得,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中提到的“14岁以下未成年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成人陪同”这点非常好。
居民陈章寿提议建立几个专门放烟花的场地,不仅有安全保证,而且让孩子们过把瘾。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志丹表示,他们将对大家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有关建议将补充写进《草案》。他还对一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科研部门最好能生产一种可以替代传统鞭炮的新型产品,比如以前的电子鞭炮加上声光的效果,这样既安全又环保”非常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