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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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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为了学费
父女对簿公堂

  ■本报通讯员 胡哲南 赵荔

  本报驻金华记者 陈婕

  

  本报讯 考上永康一中的小吴日前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一次性支付高中、大学的学费、生活费共5万元。昨天,在永康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案子得到了妥善处理,既解决了小吴学费的燃眉之急,也使父女亲情得到挽救。

  16岁女孩小吴说,父母2001年离婚,离婚时约定小吴由父亲抚养。父母离婚后,她与父亲曾多次发生争执。2005年1月,在一次争执过后,父亲把她打伤并赶出了家门,小吴便跟随母亲生活。今年,小吴以高分被永康一中录取,但母亲无力承担抚养费,几次向父亲老吴要学费都被拒绝。无奈之下,小吴一纸诉状将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老吴也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确实打过女儿,但不重,那是因为女儿未与他事先讲明就到母亲处过夜,他打女儿是担心她的安全。前些年确实因生活困难,女儿到母亲身边生活过几年。现在条件好了,对父女亲情的渴望也越发强烈。只要女儿节假日能经常回家,他还是愿意抚养女儿,负担全部费用。

  为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官潘文接等人利用星期日的时间,召集了小吴的爷爷、奶奶等亲朋好友一起开解父女俩的心结。在亲情面前,父女俩经过沟通终于冰释前嫌。目前,老吴已帮女儿缴纳了第一学期学费和暑期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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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6 为了学费
父女对簿公堂
2008-8-30 48257178002CE174482574B40042CFD9[B1-熊晓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