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江干交警采荷中队民警黄晓东正在庆春立交桥下执勤,接到报警,庆春双菱路口有机非事故,有人受伤,速去现场!
2分钟后赶到事发现场。出租车停在斑马线附近,车头左侧往前10米左右,有辆电动车。伤者不见了,出租车驾驶员也不见了。
路口有个大伯说看见了事故经过,有车逃跑了。黄警官抄下了他的电话。另外的目击者说,没看到什么情况,就听到“嘭”一声响,回头一看,人已经躺地上了。不久,驾驶员出来了,说:“我是冤枉的,前面的车把人撞到我车下面,我压到了她的腿。前面的车逃跑了。”
几分钟后,江干交警事故中队民警边小鹏也赶到现场,也没有找到有目击者看到逃跑车辆的车牌。
这起事故发生在路口,通行受到影响。疏导交通的同时,交警暂扣了这辆车。当时驾驶员一听要扣车很激动:“又不是我撞的人,为什么要扣车?”交警说,这辆车属事故车辆,驾驶员自己说压到了伤者的脚。而且事故到底是怎么回事,必须得对车辆进行分析调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