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上任之后推动了第一次金融改革,之后不到三年,他又推动第二次金融改革。2004年10月20日,陈水扁主持经济顾问小组会议,会议结束之后他宣布,要推动“二次金改”,而且要限时完成。“二次金改”有四大目标,分别是,在2005年前促成在台湾内部新成立三家金融机构,其市场占有率必须达到10%以上。其二,官股金融机构数目减半,从12家降到6家。其三,在2005年底以前,台湾14家金控公司要减半。其四,至少要有一家金控公司要到国外挂牌上市,或是由外资来经营。当时舆论哗然,称这是完全违背市场机制的政治力介入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