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称,公安机关应当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
《意见》由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旨在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意见》第八条对于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受理或立案,及时查处。
据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