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卉卉 黄娜) 20万平方米以下的土地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不超过3年——由国土资源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7月1日起正式执行,而杭州的土地新合同文本也终于露出水面,在9月份即将出让的重机厂地块上,这一文本首次启用。
记者在重机厂地块的合同文本上看到,杭州的规定相比全国示范文本更为细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杭州的新版土地出让合同根据全国示范文本,结合杭州本地实际,做了一些修改,使它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持续性。如超过20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开发时间可在3年“门槛”上因地块而异,适度延长。
全国示范文本对开竣工日期有了明确的解释,出让的土地用于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的,原则上开发时间(开工到竣工)最长不得超过3年。杭州规定,2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不超过3年,2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可适当延长。
9月出让的重机厂地块共由三块地组成,其中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左右的两块地开发时间为3年:在2010年3月23日之前开工,并在2013年3月2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另外一块地总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左右,合同规定开发时间是4年,超出了3年的“门槛”。相关人士表示,这是考虑到地块的面积较大,如果只为了赶工期建造的话会对建造质量产生影响。
“3年开发时间对一个20万平方米以下的地块来说,还是合理的。政府的政策也是对土地的一种调控,可以防止囤地行为,控制开发节奏,防止土地闲置,从而保证房源的持续供应量。可是对于一个大盘来说,这个时间有点紧张,要确保品质又要赶时间,是一种很大的压力。”一位开发商表示。
全国合同文本中规定,受让宗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要同时填写最高限指标和最低限指标。而且还需设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总套数以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的双限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杭州的新文本中对这三项仍然是单限:“在实际操作中各个程序已经有了严格的控制,在容积率上不会给开发商耍‘猫腻’的机会。”相关人员表示。
杭州的新文本中就单块地也没有做套数上的具体规定,但90平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上还是做了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