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晏利扬 本报记者 赵红燕
本报讯 到现在还没去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主要抓紧时间了,因为从10月1日起,没领绿色环保标志和领了黄色标志的车就不能上中河高架、上塘高架了,领环保标志截止时间是9月20日。
杭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金经人说,别以为没有警察现场检查就没事,电子眼同样可以拍到贴黄标的车上高架,就像超速、闯红灯和压黄线一样违章处理。
此次限行车辆为使用本市区车辆号牌(含萧山区、余杭区)和杭州市区单位或个人使用非本市号牌从事道路营运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高污染车辆(比如工程建设单位的外地牌照工程车等);对其它非本市号牌车辆暂缓采取限行措施。市属五县(市)车辆待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后采取限行措施。
自2009年6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对中河高架、上塘高架道路限行的基础上,对地面道路:东起环城东路(不含)、江城路(不含),西至梅灵路(含)、灵溪路(含),南起复兴路(不含)、之江路(不含),北至天目山路(不含)、环城北路(不含)区域内的道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限行时间为早7点至晚7点。
金局长说,希望通过分阶段对高污染车限行,促进高污染车辆的加速淘汰,减少对杭州环境的污染。
对一些因遗失需补领环保标志的,可在9月20日后由本人申请并提交有关环保标志丢失证明或说明丢失情况,填写补领申请表,到环保部门办理。其它手续与核发标志相同。
对于事故造成标志损坏的,必须提供交警事故认定单和事故理赔或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保险公司理赔复印单必须加盖保险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