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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9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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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先答应送朋友,后又转卖他人,法院判赔2000元
一只猫宣示“一诺千金”
  ■本报通讯员 王蓓 洪逸

  本报驻宁波记者 王蕊

  

  本报讯 答应了把猫送给朋友,可中途反悔又将猫卖给别人赚了2000元。最后法院裁定,猫已经属于朋友所有,原主人赵某要把2000元付给朋友。

  慈溪观海卫镇的赵某养了一只泰国纯种暹罗猫。今年3月,因妻子怀孕,赵某决定把猫送给朋友李某,李某当即欣然应承。

  谁料一周后,当李某出差回来向赵某要求将猫领回家时,赵某却反悔了。原来这期间,赵某把猫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个人。

  两人起了争执,赵某说猫还没有交到你手上,我不送给你也没关系,而李某认为猫已经属于自己了,赵某只不过是代其保管一周而已。两人言词间越来越激烈,最终不欢而散。过了几日,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猫。

  法官认为,李某与赵某就赠猫一事达成合意,赠与合同宣告成立,而李某在与赵某约定由赵某代为饲养开始就已取得了猫的所有权。李某可以要求赵某返还代为饲养的猫。因此,近日法院判决赵某返还李某卖猫所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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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9 一只猫宣示“一诺千金” 2008-9-19 48257178002CE174482574C800439BB5[B1-苗丽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