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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1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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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免检制度都“免”了吧
□陈一舟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质检总局18日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消息传来,令人鼓舞,但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如果一家企业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在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这就意味着,免检产品的质量安全完全取决于企业的自律,等于让其处在严重失控的状态。

  没有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千百次的“真理”。对企业产品实施“免检”,表面上是对企业形象和信用的高度评价、产品质量的认可,实际上是质检部门放弃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管权力。事实上,政府部门对于产品的检测和监测,即是监管职能对公众的责任,又是一个企业和一个品牌长期保持社会美誉度、持续成长形成有效竞争力的原动力。

  更重要的是,企业安全运行,企业品牌的质量保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了太多的不可预知因素,具有某种不可控的“善变性”,或者因为突发的原因,或者由于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失误和贪腐,一个企业及其品牌就有可能毁于一旦。作为公共管理公权,政府不能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进行“大包大揽”式的“信誉保证”,如果出现“问题”,会大大创伤公权力公信力。

  近期曝光于天下的以三鹿为首的多种问题奶制品,是一面镜子,也是一个缩影,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家免检制度的种种弊端。不仅是食品行业不能“免检”,其他行业、其他产品都与公众生活有关的,不能放任其处于没有监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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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11 免检制度都“免”了吧 □陈一舟 2008-9-19 钱江晚报a00112008-09-19000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