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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0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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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10月1日起实施户籍新政,居民户口一统城乡
嘉兴人送别“农业户口”
  ■本报通讯员 钱姬霞 沈静

  本报驻嘉兴记者 陈文君

  

  昨天上午,记者从嘉兴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10月1日起,嘉兴市将实施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届时,嘉兴将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公民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今后只有“家庭户”或“集体户”

  目前嘉兴市的户口性质有农业、非农业两大类,这两大类派生出了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小城镇户口等近10种不同名目的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公民的户口将统称为‘居民户口’。”

  因为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所以10月1日后,嘉兴市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的申请,在换发居民户口簿、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开具准迁证或迁移证等时,不再标“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户别栏统一填写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户口迁移依然不容易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它的主要优势就是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迁移户口。”在会议上,嘉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王顺泉向记者解释了城镇居民户口能否迁入农村的问题。

  户籍新政实施后,户口迁移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准入制。既允许生活基础在城市、城镇的农村居民迁往城市、城镇,也允许生活基础在农村的城市、城镇居民迁往农村。

  “但是,这里所说的生活基础,是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将户口迁移。”

  城乡差异不会立即消失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出台,能马上消除城市人群与农村人群之间的差别吗?记者注意到,嘉兴市的户籍新政作了相应的调整。社保、医保等政策按照农业与非农户口来划分沿用已有多年,但在新政实行之后将按照居民是否承包土地来划分,从而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目前来看,新的户籍制度出台还仅仅只是实现了一种制度的平等,因为城市人群与农村人群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的区别。”王顺泉说。“但是,既然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就是当初从户籍制度的区别开始的,那么随着这种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取消,随着今后城乡各方面一体化的发展,这样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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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10 嘉兴人送别“农业户口” 2008-9-24 钱江晚报a00102008-09-2400018;48257178002CE174482574CD003E254E[B1-钱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