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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8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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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套用他人车牌
高速飙到188

  ■本报通讯员 丁锡舰 赵敏强

  本报驻台州记者 史一方

  

  本报讯 以为套上人家车牌,在高速上飙车就可以高枕无忧,这种想法既天真,又危险。前天,一辆黄色酷派轿车在上三高速行驶时车速高达188公里/小时,创下了今年台州高速公路超速记录,当交警检查驾驶员证件时候,发现该车还套用别车机动车号牌。

  当天下午1时48分,上三高速公路往上虞车道134km处,一辆黄色现代酷派轿车风一般从测速车面前驶过。当时正在测速的王警官看到测速仪上显示的“188”时,禁不住目瞪口呆,他马上意识到,上三高速公路今年新“飙王”又出现了。交警们都明白,这一路段丘陵多,上下坡多,转弯多,路况较为复杂,限速是100公里/小时,而188公里/小时的车速相当于52米/秒,驾驶员简直在玩命。

  4分钟后,这辆黄色跑车从天台服务区入口疾驶而入,被等候在一旁的民警截住。当交警示意靠边停车,驾驶员马上紧张起来了。交警检查后发现,这辆黄色现代跑车还是一辆套牌车,真实号牌是浙JCY***,驾驶员就是车主,温岭人,和朋友三人准备到义乌办事。当交警告知其超速100%以上后,林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说套用别人号牌也是怕电子警察。

  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酷派车驾驶员的套牌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2000元,超速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500元-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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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8 套用他人车牌
高速飙到188
2008-9-27 48257178002CE174482574CF0047665B[B1-钱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