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6版:每日新闻·传媒
3  4  
PDF 版
· 有迟报、瞒报现象
· 首判精神赔偿
· 周正龙获刑2年半
· 大雨滂沱 北川再次告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9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华南虎照”案昨日开审
周正龙获刑2年半
  从“拍虎英雄”到阶下囚,周正龙昨天走上了审判席,他在辩护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昨天8时30分至下午3时1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昨天庭审历时6个多小时,控辩双方举证辩论中,还爆出许多新情况。

  其实周正龙造假并非只有一次,在2007年的9月27日,周正龙就曾经带着自己女儿买的一部傻瓜胶卷相机以及年画虎,来到自己家附近的山林中,拍摄了一卷假虎照,可是这第一次造假却由于相机质量不好,胶卷全部冲洗失败,所以没有成功。

  不过,在刚刚拍摄完之后,周正龙已经通知了林业局自己拍到了华南虎的消息,在有些讽刺味道的“骑虎难下”的情况之下,他在10月3日又进行了第二次造假虎照。

  这一次,周正龙从妻子堂弟谢坤元处借来了两部相机,长途跋涉来到了距离第一次造假虎照15公里的镇坪县神州湾马道子林区北坡的一块平缓坡地上,将年画虎经过折叠并用胶条粘贴后,拍摄了62张假虎照。

  后来,为了掩盖其此前拍摄假华南虎照的事实,他还拍摄了虎脚印的假照片,这样算来,其实周正龙共拍摄三次照片。 据华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传媒 A0016 周正龙获刑2年半 2008-9-28 48257178002CE174482574D1003E41F2[A1-新华社稿≈B1-陈立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