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能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与消费者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近日,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对行为准则、从业条件等做出严格要求。(《三秦都市报》10月16日)
我今年24岁,是一个陕西女保姆。10月16日上午,上网无意中看到这条新闻,看完后心里拔凉拔凉的:我没有多少文化,没法用恰当的词汇来形容此刻的心情,但是我知道,作为一个保姆,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失业了。
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我的衣服款式本来就不时髦。但我喜欢穿紧身衣裙,还喜欢化妆,因为我也是年轻的女性,跟其他同龄的女孩子一样爱美。我非常疑惑,想了半天也没弄明白,穿穿紧身衣裙、化化妆,就是衣着不整?请问,这到底是哪门子逻辑?也忒荒唐、忒霸道了些。
还有,“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请原谅我也做不到。这人世间只有两种性别,一种是男,一种是女,而保姆的雇主自然都是成年的男性或者女性,你说同在一个屋檐下,我怎么能做到不跟雇主“同处一室”?难道,我在工作的时候,还要让男雇主回避?周一到周五或许还好说,雇主都上班,但双休日呢?网上有人说,这是在保护我们保姆不受一些“色狼雇主”的性骚扰,可在我看来,这不仅霸道地侵犯了公民权利,还将所有雇主都视为了不道德的“假想敌”。
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这样一条:“在离开消费者家庭时,要主动展示自己的包裹,以表尊重。”我虽然是一个保姆,但我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我的工作虽然“简单”,但我的人格不比谁低。凭什么让保姆“主动展示自己的包裹给雇主看”?这不是把我们当成贼来防吗?这样,倒是尊重了雇主了,可保姆呢?难道不需要受到起码的尊重?如果缺少了这样基本的相互信任,家政这行业恐怕谁都干不下去。
写到这里,有一个干保姆的同乡电话约我去南方一家企业打工,我决定去了。我相信,那里应该不会不允许我穿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