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一项充满猜想的“一周局长”制度,在云南省曲靖市的罗平县热热闹闹地开展着,即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等7个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都来排队轮流充当“一把手”,一周一换。(10月15日《新京报》)
政府机关的制度创新,其终极目标都应该是提高政府运转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然而,从7月到目前3个月时间过去了,罗平县“一周局长”的试点效果却与此目标相距甚远:公众对“一周局长”知之甚少,更感受不到新的制度带来的变化和好处;几乎每个接受采访的“一周局长”对于记者“是否为老百姓解决过什么实际问题,任职期间最难忘或最遗憾的又是什么”的提问都面露难色。
出现这种结果并不奇怪。任何制度都不是孤立地存在,一项制度的创新需要相关制度、社会观念和人们行为习惯的协调配合,否则,不管新制度的形式如何新奇,都不免流于形式,或者是一种“改革秀”。
虽不曾亲历,但完全可以想到,“一周局长”不可能是真正的局长,真正的局长是由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并享受相应待遇的那一个,此人才是“一周局长”垂帘背后的真正权威。在权力架构没有改变的格局下,所谓的“一周局长”最多只是一位临时的“局长助理”,权力的运作模式不可能发生真正的改变。既然如此,“一周局长”又怎么可能以局长的职位和权力“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罗平县县委书记解释说,“试行‘一周局长’制度,主要是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大局意识,培养一般干部职工换位思考的能力”。可实际上,综合素质和大局意识不一定非得在一定的官位上才能提升,“局长”有名无实,其思维方式也不可能真正地换位。
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升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首先要消除他们头脑中长期存在的官本位意识和优越感。所以,制度创新的主旨不应该是引导干部职工体验当官的难处,而应该着力引导他们了解、感受作为平民百姓的苦衷和愿望。
由此笔者建言,与其搞“一周局长”,不如试一试“一周百姓”,让机关干部更多地深入田间地头、工厂矿区、街头巷尾,与底层的农民、民工、小贩们一起工作生活,体尝经济拮据、生计窘迫的滋味,经历权利受侵却求告无门的难堪,领略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冷漠,感受被乱收费、乱罚款之后的愤怒。这样的经历多一点,机关干部在工作中或许能够更多地与服务对象进行“换位思考”。□彭联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