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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22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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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沪上试水“大部制”
上海机构改革前瞻
  据新华社上海10月2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改革涉及上海市政府约一半的现有部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人员进出,而是重在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一个人民更加满意的政府。

  一切为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8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下,上海市委、市政府不失时机地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强调,在深化上海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中,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今年3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政府机构改革调研工作组。工作组采取无方案听取意见的形式,深入、广泛听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广大基层单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上海市机构改革调研小组专门赴京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不断加以完善。经过长达半年的酝酿,9月27日,在上海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形成了《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机构改革之后,上海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符合中央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限额的要求。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说,这次上海政府机构改革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坚持中央要求与上海实际相结合,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理顺职责关系为切入点,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服务水平为基本要求,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探索地方政府的“大部门体制”

  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上海此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上海根据特大型城市政府的职责重点,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例如,组建了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参与指导郊区城镇规划建设的职责、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和资金安排等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这一调整,城乡统筹、综合管理的意味尽在其中。

  在改革过程中,上海按照中央部署,遵循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认真做好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衔接,建立了与国务院组织框架相协调的行政体系。同时,上海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具有特大型城市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新部门的应运而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市卫生局进行管理,市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探索大部门体制的同时,上海大力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协调、形成合力。今后,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的,不另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置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转变政府职能是关键

  探索大部门制度也好,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也好,其目的都是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上海将加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新组建和调整较大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要对各部门现有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机构改革中,上海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目前,上海的机构改革正在紧张有序地落实,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已经明确了相应承担的责任。

  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上演的是一台锐意改革、克难创新的大戏。下一步,上海将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组织实施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浦东新区则将结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上海,这个走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第一步的特大型城市,已经毫不回头地走在没有终点的改革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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