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时间,1亿多元人民币,一审死刑。”案发后沉寂4年之久的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再一次冲击世人的眼球,力度远超其当年落马之时。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姜人杰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则消息不仅证实了当年外界对姜人杰案金额会过亿的传言,也让姜人杰如其名字一样,当了一次贪官中的“杰人”,其受贿总额超亿元及单笔受贿8000万元的数字皆创造了贪官新高。
经济才能突出 权力节节攀升
短短3年时间,敛财竟能过亿。姜人杰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
姜人杰,1948年出生于苏州原吴江县震泽镇一个普通家庭,1964年高中毕业,与那时候的绝大多数年轻人一样,他下乡插队到附近的庙港公社红心大队,1969年成为当地一名中学老师,后来到公社文化站供职。
正是在文化站工作期间,姜人杰结识了对其人生转折产生重大影响的学者费孝通。上世纪80年代初,费老几度到庙港考察,两次都是姜接待陪同,费老很赏识这位颇有头脑的年轻人。1982年,在费老的推荐下,姜人杰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
这次学习可谓姜人杰的第一次人生转折点。毕业后,他担任了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的厂长、党委书记。不到一年时间,该厂就成为吴江机电企业中的“龙头”。 姜的经济才能很快引起了当地县领导的注意。1987年4月,他被调入吴江县政府担任副县长,分管工业。姜从此走上仕途。
“姜人杰放到哪里,哪里的工作就会突飞猛进。”这是很多与姜共事过同事对他的印象,在人们眼中,他是一个聪明、灵活且很有经济才能的官员。姜人杰也确实用显著的官场政绩证明了这一点。
1991年初,姜人杰调任苏州市外经贸局副主任。此后,他相继担任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苏州市外经贸局主任。上世纪90年代末的亚洲金融危机给姜人杰创造了展示自我才能机会,当时苏州进出口急剧下跌,姜人杰挑起外经贸一把手的重担,主抓招商引资,很快扭转了形势。第二年,苏州外贸进出口总额便突破了200亿元大关。
骄人的政绩自然吸引高层关注。2001年2月,姜人杰出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工作等13个大类,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使53岁的姜人杰进入了苏州政界核心圈,也到达了被认为是退居二线之前所能到达的仕途顶峰。然而,姜人杰的人生逆转也正是从此开始。
此后的三年,便是其创造敛财“神话”的三年。
单笔受贿8250万 创敛财“神话”
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双规。与众多落马高官一样,姜立刻成为谈资。“公安部门在查抄他家时发现了大量尚未拆封的红包,最少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现金因为来不及点,只能用秤来称。”有关于姜人杰涉案金额之大的传闻让人震惊。
仅仅身为一个副市长,3年何以敛此巨财?
关注姜人杰任期3年来的主要工作重点,几乎可以显而易见地将目光锁定于2004年在苏州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姜人杰上任之际,正是苏州全力迎接世遗之际,姜人杰曾说,世遗大会对苏州来说是百年一遇、千载难逢的机遇。于是,更大规模的古城保护和交通城建前所未有地出现在苏州人面前,总投资预算达到了100亿元。
在苏州市民眼里,这些投资取得了明显成效。“东方水街”神韵再现了,河水变清了,交通顺畅了,绿地更多了……但另一个事实是姜人杰在用巨资打造新苏州,留下大量建筑成果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数额不菲的黑钱。
同时,姜人杰就任苏州副市长的三年,也是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三年。随着苏州城市建设和古城大规模改造的加速,苏州房地产开发热亦达到了一个高潮,地皮成为黑金。作为分管城建和交通的关键人物,姜人杰能动用的权力,成为他敛财的天然优势。在苏州的房地产开发商中有个共识,真正“有本事”的人,就找姜人杰。因为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价格可以相差10倍甚至20倍以上。原则上讲,土地用途不能轻易转变,除非政府特批。而这个特批的权力,就掌握在主管房地产开发的副市长姜人杰手上。
通常的做法是:某开发商先看好地皮,这些地皮原来的性质往往是农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姜人杰有特批权改变这些土地性质。于是开发商登上姜人杰的门,这块地皮就由政府出面收回,在给土地的原使用者一定的补偿费用后,地皮的性质就摇身一变成了商业、金融或房地产开发用地。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姜人杰还采取了“市场运作”的方式,这些已被改变性质的土地,一部分拿出来公开拍卖,由姜人杰事先与开发商商量好,以约定的低价拍卖成交,双方再从所得利润中分成。
姜人杰创纪录的单笔受贿8250万就源于土地置换。
2001年,正值房地产业抬头之际。房产开发商顾某打电话给姜,表示想搞房地产开发。姜告诉他,苏州水利局在工业园区附近的150余亩土地,可以每亩约7万元的价格买入办度假村。
2002年下半年,根据土地“招拍挂”的新政,苏州官方出台相关政策,要收回水利局那150余亩土地。姜人杰得知后,便在土地回收前,协助顾某办下了土地证,顾某承诺到时利润平分。
随后,姜人杰示意顾某以港商的名义向政府反映问题,要求对其“度假村”用地作出补偿。后苏州市政府提出了土地置换的处理意见。顾某在办好土地置换手续后,又在姜的牵线搭桥下,将90%的土地使用权高价转让出去,净赚1.9亿元。为了兑现承诺,2003年底,姜人杰收入囊中8250万元。
儿子被举报
牵出父亲大蛀虫
姜人杰事发的直接原因,是有人举报福海拍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来源有问题。而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正是姜人杰的儿子姜荑。
2002年春节后,大学毕业的姜荑欲开设一家拍卖行,需要大笔注册资金和业务周转金。姜人杰找到时任苏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陈峰。姜是陈的顶头上司,姜人杰担任董事长的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陈峰所在公司的母公司,陈顺理成章地从公司账上分两次挪给姜荑1200万元公款使用。
福海拍卖行成立后,其业务囊括了绝大部分的新开商铺和土地的拍卖,生意异常兴隆,几乎把苏州同城的拍卖公司挤垮。此后的一年间,福海拍卖行的业务总额高达8.1亿元人民币,纯利润超过4000万元。福海公司对文物和艺术品的拍卖不感兴趣,做的全是“政府生意”。
事情的发生与2003年8月五星级的“新苏国际大酒店”拍卖有关。新苏国际大酒店属于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一般园区重大的签约仪式多数在此举办。
上海一家拍卖公司承接了这个价值数亿元的拍卖项目,但后来姜人杰“亲自过问”后,指定由福海公司估价拍卖。当年8月,该酒店最终以6.3999亿元成交,福海公司抽取了5%的佣金,获利3000多万元。对此深感不满的拍卖行业内人士,最终作了举报。
2003年,根据群众举报和纪检部门的介入,查出陈峰担保公司1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漏洞,陈峰被传唤调查殃及姜人杰,最终东窗事发。
姜人杰案发四年悬而不决,其背后原因就是案中出现的“新型受贿”手法,给涉案金额的定性带来难题。所谓新型受贿就是手握重权的姜人杰,通过其子的福海拍卖行曲线操作,将受贿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姜随后提起上诉。
■本版据新华社、《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