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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不服要上诉
自称为奥运建设立过功
记者昨天从刘志华辩护律师莫少平处获悉,不满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市刘志华已亲笔书写了上诉书,并通过秦城监狱,正式向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昨天,莫少平再次到秦城监狱会见刘志华,据他介绍,刘志华在狱中情绪稳定,主要通过看书打发时间,并点名要律师带给他一些佛教书籍和《资治通鉴》。
刘志华主要上诉理由有三条:一是,主要犯罪事实有误,判决书上“2000年11月至2006年初,他伙同王建瑞向中融公司董事长回铁勇索要现金400万元”实际上是当时中融公司投入到鹏森公司的资本金,是长期投资,不是他索要的个人回扣;二、他认为判决未考虑其自首、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和立功情节。案发时他任奥运工程建设总指挥,在被双规和羁押后,他多次将自己掌握的奥运工程建设从规划到建设应该注意的问题,写成文字,上报给相关部门,为奥运建设做出了贡献;三、他认为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不妥,这没考虑到他的儿子、妻子以后的生计,而且这些存款和住房均为其个人合法收入。
记者截稿时还获悉,上周四,因伙同刘志华受贿600万元,刘志华情妇王建瑞作为从犯被衡水中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
京华时报供稿 (记者于杰)
昨天,教育部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和军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对自考泄题事件的报告,教育部已经责成相关人员介入调查此事。
他表示,如果调查确实属于泄题,将按照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来处理。该办法规定,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京华时报供稿 (记者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