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奖金门”事件的关键人物吉勇第一次面对媒体,承认曾经代领奖金,推翻了之前没有代领的说法。
昨天,于芬更新了自己的博客,发表了名为《听从前辈教诲,继续前行》的文章,回应了“吉勇翻供事件”。
这场“奖金门”的风波愈演愈烈。
■关键人物吉勇(清华大学跳水队司机,2001年底调到该校体育部工作至今)
在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员于芬的奖金发放事件中,曾经否认代领的吉勇24日写下书面材料,确认他受委托领了于芬的奖金,也转交给了于芬。
有没有领钱?“离开那里七年了,很多事情我想不起来”
吉勇说:“今年4月时,我当时正在工作,突然于教练打过一个电话来,问我有没有替她领过钱。因为我离开那里有七年了,一直和队里以及于教练没有联系,很多事情我想不起来,于是我就说我现在说话不方便。她说这样,你把你想说的话用短信发过来,我就发过去了。”
“6月份时,于芬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她的办公室,让我把之前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写成书面材料,我写了。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于教练,一直到今天。”
于芬此前曾对媒体说,她手中有吉勇否认代领的短信、书面证明以及录音证据。对此,吉勇表示不知情。“可能是她单方面的录音吧,我不知道”。
据吉勇介绍,他当年还在跳水队时,工作人员非常少,除了财务就是他。“我经常在外面跑,很多和中心沟通的工作都是我去的。游泳中心我去过几次,也领过东西;但有时是带队员去中心,有时是去做别的事情。”
为什么翻供?“(笔迹)鉴定结果证明,上面确实是我的签名”
近一个月来,吉勇从此前的否认代领到现在承认代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吉勇说:“我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让事实来说话,并不是我偏向谁,或者受到什么影响。”
“事情过了那么久,我确实没有印象了。之前中心拿给我看的是收据复印件,我还是回忆不起来。游泳中心很重视这件事,希望我能配合进行笔迹鉴定;我同意,也希望能把事情真相弄清楚,我到底是领了还是没有领。鉴定结果证明,上面确实是我的签名。”
“11月24日,游泳中心跳水部工作人员第四次来到学校,给我看收据原件,我仔细核对了,确实是我的签名。于是,我写下了一份书面证明,确认是我代领。”
那钱去哪里了?“我领了,肯定会交到于教练手上的”
吉勇表示,他代领的四笔钱共13390元交给了于芬,但没有收据。
吉勇说:“我领了,肯定会交到于教练手上的,没有委托书,也没有收据。但肯定是于教练或跳水队领导让我去领的,否则游泳中心发奖金,什么时候发,我一个跳水队的司机,人家财务也不认识,能随便去领钱就给吗?”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