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1人死亡的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12·12”重大火灾事故中,名典咖啡语茶厅的经营者、店长及2名服务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近日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刑罚。
原审法院认定,2007年12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发生火灾,导致1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507359.3元。
经查,“12·12”重大火灾的原因是一台立式空调室内机内部下方的电源线绝缘层破损短路,引燃相邻可燃物所致。该店多台空调机下方内部多根电源线有被老鼠啃咬痕迹,且绝缘层均已破损。原审法院认为,廖伟星作为名典咖啡语茶厅的经营者,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于海霞作为店长,对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董雪、张家玉违反用电、用火规程,对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4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本案具体情况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廖伟星、于海霞有期徒刑3年,判决董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决张家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