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跟踪报道的著作权合同纠纷案: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我省著名编剧胡月伟的《扬州第一刀》稿费,自今年10月23日由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后,日前有了结果,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
协议称,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胡月伟电视文学剧本《扬州第一刀》初稿费、修改稿费共计几十万元,于2008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胡月伟许可南京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在2008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期间享有该剧的拍摄权,之前没有将该剧投入拍摄,则电视文学剧本《扬州第一刀》的著作权由胡月伟收回。 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