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颖 俞萍丽) 日前,浙江保监局出台《关于浙江保险业支持经济平稳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若干意见》,要求辖内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从六个方面入手做好保险保障工作。
其中规定,开展消费信贷保险,推动扩大我省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个人小额消费信用保证保险,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作,取消抵押担保等条件限制,简化消费信贷的申请流程,鼓励居民在教育、旅游等方面扩大消费。加快改良汽车贷款、住房贷款等传统型保证保险产品,建立贷款人、借款人和保险人多方共赢的利益机制,支持居民在改善生活品质方面增加消费支出。
此外,在《若干意见》中,浙江省保监局还针对支持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鼓励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参与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等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