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查处,已经成为中国证券监管的重头戏之一,但数量有限的证监会罚单,掀起的仍只是股市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
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罗培新看来,由于缺乏强大的数据库和监控系统作为支撑,对于“黑庄”和“黑嘴”的打击仍存在动态监管不足、查处持续性不够的问题。
另外,即使管理层为违法者开出了天价罚单,如果最终无法落实,只会削弱大众对于监管的信心。事实上,在新中国证券发展史上,处罚严厉但最终落空的例子并不鲜见。罗培新举例说,证监会曾于2002年对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四家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9亿元并罚款4.9亿元的处罚。但由于四家公司早已成为空壳,处罚无从实现。
在法律专家们看来,成熟市场在遏制内幕交易方面的诸多经验,可供中国借鉴。美国法律规定,证监部门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并以此构建起强大的市场监督机制。与此同时,和解措施的广泛运用,也成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查处内幕交易的一大“法宝”。罗培新说,在SEC提起的执行措施中,有近九成的案件是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的。这些案件的和解裁决通常会规定被告将非法所得支付给法院,或者支付到一个第三方保管的账户,然后按照SEC设计、法院批准的方案分配给受害投资者。
任何一个市场都无法避免贪婪与狡诈。对于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通过更完善的制度和更严格的监管,让“阳光洒到每一笔交易上”,才是堵住股市“黑洞”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