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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22版:每日新闻·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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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何方大盗,偷了联通发射塔
“史上最牛小偷”获刑11年
  偷钱偷车很常见,但偷走两座几十米高的通信发射塔,而且还是光天化日之下连拆几天,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回听说。这么“牛”的小偷到底是什么人?又是怎么偷走的呢?

  信号突然中断

  方知发射塔不翼而飞

  2008年4月,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先后接到梅县畲江和石坑两地的用户投诉,说通讯突然中断,而且再无信号。不久后,监控中心也传回信息,称位于畲江镇太湖村的发射塔、位于石坑镇转水潭处的发射塔发出警报,并且两个塔均停止了工作。

  于是,公司分别派人到这两个基站查看。谁知道技术人员到畲江太湖村的发射塔处后,一看就傻眼了:塔呢?50米高的塔怎么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地基?同时,到石坑镇转水潭处发射塔的技术员也蒙了,天哪!30米高的铁塔不翼而飞,同畲江太湖村的发射塔一样,也是只剩下一个地基。

  技术人员问在附近务农的农户发生了什么事,一打听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农户说,不是你们自己拆的吗?而且那些人还一连拆了好几天。我当时想啊,这联通公司可真有钱啊,又要换铁塔了。

  收购站老板

  是联通公司上门转卖?

  这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两个塔是被一个废品收购站拆的。这收废品的,难道真是想钱想疯了,竟然连联通公司的发射塔也敢拆?

  但是,废品收购站老板被联通公司找上门后,也是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收购站老板说,不是联通公司自己要拆的吗?他还拿出一张证明,上面写着“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转卖梅县畲江镇太湖村的发射铁塔和石坑镇转水潭处通信发射铁塔”,并且盖有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的公章。

  两张伪造证明

  45万元铁塔被贱卖

  联通公司的人一看收买佬手中的证明就叫起来,“这公章是伪造的”。

  后经警方侦查发现,证明与公章都是一个名叫林某飞的当地男子一手操办,并交到收购站老板手里的。林某飞是联通公司的职工吗?不是,他连固定职业都没有,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

  这得从2008年4月11日说起。那天,早已“相中”上述两座发射铁塔的林某飞,来到了涉案废品收购站。他自称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峰,还拿出事先伪造的转卖铁塔证明。该证明的大意是,经总部批准,要将位于石坑镇转水潭的30米高“废旧”发射铁塔变卖,并要求由买方进行拆除。

  从事废品收购的刘某、戴某见林某飞手持的证明盖有“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的公章,还带他们去实地察看,以为真有大生意找上门来,便决定收购铁塔。一番讨价后,收购站以1.7万元的价格收购该30米高的铁塔。2008年4月21日,林某飞又以同样手段,将另外一座位于畲江镇太湖村的50米高发射铁塔卖给收购站,这次他卖了4.5万元的“好价钱”。

  价钱谈妥后,废品收购站请了大群民工、开着好几辆车,先后将两座发射铁塔给拆了。后经梅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拆除的50米落地铁塔价值人民币27.486万元、被拆除的30米一体化铁塔价值人民币18.1053万元。

  盗窃数额巨大

  小偷被判入狱11年

  警方破案后,虽然将追回的赃款2.6万元及被拆除的铁件5吨还给了联通公司,但该案给两地联通用户及联通公司造成的损失无法估计。

  2008年11月28日,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飞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最后判决,林某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两座价值几十万元的铁塔,就这样被贼人以几万元给卖掉了,不仅是因为林某飞大胆妄为,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收购站太过轻信。所以,要提醒废品收购部经营者,一定要仔细核实废品的来源,杜绝被犯罪分子利用钻空子。

  信息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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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瞭望 A0022 何方大盗,偷了联通发射塔 2008-12-30 钱江晚报a00222008-12-3000018;48257178002CE1754825752E0046398D[A1-新华社稿≈B1-陈进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