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昨透露,位于广州闹市区的健力宝大厦新近险遭被拍卖清偿债务的命运,后经佛山中院多方斡旋促使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剩余债务1.1亿元,终使一起数额达2.5亿元债务案圆满执结,健力宝大厦逃过了这一厄运。
据了解,健力宝公司与建行佛山分行、广州兴业银行、佛山农行等三家银行因借款发生纠纷,案件经仲裁后,三家银行向佛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借款时约定健力宝公司提供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的健力宝大厦中的部分楼层作为抵押物,佛山中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了该处房产。
此时,健力宝公司正因内部股权纠纷处在公众的强烈关注之下,而健力宝大厦是见证健力宝公司历经辉煌的标志性建筑,如因欠款而采取司法拍卖,将对健力宝公司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既依法及时执行这个债务本息高达2.5亿多元的案件,又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课题。
佛山中院最后敲定执行方案:执行健力宝大厦租金收入这一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执行人员用了四天时间给38层楼的300多家商户逐一发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逐一作法律解释工作,大多数租户对此给予理解和配合,并将租金交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共执行租金1000多万元。与此同时,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和解工作,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先后达成7次和解协议,健力宝公司陆续还款1.3亿元。健力宝公司最终主动履行了剩余债务1.1亿元。
广州日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