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9年1月18日起,交通银行省级分行名称正式由省会城市冠名改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冠名,交通银行杭州分行更名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这是交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全省一体化管理。
此次交通银行省级分行更名仅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本部,直属分行、省辖分行以及省会城市营业网点均不涉及名称变更事项。更名方式是,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简称为“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四个城市的分行名称也相应作了调整,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简称为“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钱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