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民情 诉民意 集民智 得民心
“民”字当头的四个范本
敢为人先”,这样的浙江精神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在民主政治领域同样如此。近年来,浙江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多个第一屡被搬上地方政府创新的领奖台,人民也越来越多地享受到当家作主的快乐。
候选人提名权完全交给群众,不再由街道指定;凡本人自愿报名并有10名选民联名支持者,都可成为候选人。2003年3月23日,对于宁波海曙区的居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天。那天,辖区内59个社区同时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由此揭开了全省社区直选的序幕。
两年后,一场“自荐海选”的大幕在杭州余杭区唐家埭村拉开——凡自愿为全村服务,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村民,都可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这个史无前例的选举模式,迎来了一场“真正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变革”。
几乎与此同时,“民主恳谈”在温岭乡村、城镇及市直机关开展得如火如荼,被誉为“中国21世纪基层民主的第一缕曙光”;在此之前,《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第一次在杭州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引起举国关注。这是《立法法》颁布实施后我国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2002年,27岁的义乌打工妹朱林飞成为全国农民工中第一位县(市、区)级人大代表,这意味着广大农民工的诉求将得到更加直接、有效的表达。
这些创新做法,是一个个民主促民生的范本,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实践也充分证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才能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