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1版:每日新闻·时评
3  4  
PDF 版
· 都是“恃宠”惹的祸
· 回馈社会,不能光靠良心发现
· “借读费”换马甲,拖着狐狸尾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9年2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借读费”换马甲,拖着狐狸尾巴
  ■吴江

  

  昨天是重庆中小学报到第一天,有部分学校设立各种名目强收费用。据家长反映有学校现在要求一次性缴纳几年的“捐资助学费”,并且一次交清还“可享受五折优惠”。

  咱们的教育,当然还远没有富裕到“不差钱”的地步。因此,既然有好心人“捐资助学”,此等送上门的好事,当然不要白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假如学生家长具备捐资助学的财力,并且自愿捐资助学的话,学校方面慨然笑纳,要说也合情合理,无可非议。

  然而,当学生家长人人具备“捐资助学”的实力,个个都自愿为孩子所在的学校“捐资助学”时,恐怕不能简单的以学生家境都不错,学生家长都“不差钱”来解释。恰恰相反,如此整齐划一,一个都不能少的“捐资助学”,究竟是出于家长的自愿,还是来自学校的授意,极有必要打上个问号。

  不难看出,所谓“捐资助学”,更多不过是“欲收之费,何患无辞”罢了。尽管国家发改委已明令禁止收取“借读费”,不过,取消“借读费”固然是降低了公众的教育成本,减轻了居民的教育负担,但却毫无疑问是触动了学校方面的“奶酪”。作为既得利益者,学校当然不会情愿煮熟了的鸭子飞掉。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管得了“借读费”,总管不了人家“捐资助学”吧。既然如此,你禁你的“借读费”,我收我的“捐资助学费”,既与取消“借读费”的禁令不相抵触,来自家长的自愿捐助,咱校方也实在是盛情难却。如此两厢情愿的事情,任你什么禁令也管不着。

  不过,给“借读费”换上一件“捐资助学”马甲,看似天衣无缝,实则并不高明。既然“捐资助学”必须建立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那么,校方的强制收取无疑违逆了这一原则。不难设想,就算家长考虑子女的处境,表面上对学校的“捐资助学”显得配合与自愿,但私底下对于校方做法的不满必定会广为流传。学校“强制收费”的狐狸尾巴当然也就隐藏不了多久。

  “借读费”换上“捐资助学”的马甲,不过是学校单方面的如意算盘罢了。只要家长们具备相应的权利意识,只要相关的监督机构在位履职,学校违规强制收费的企图,无论有多少“马甲”,任你七十二变,其实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奉劝那些变相“捞钱”的中小学校,还是少一些自以为是的“高招”吧。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时评 A0011 “借读费”换马甲,拖着狐狸尾巴 2009-2-11 48257178002CE1754825755900503ED3[B1-戎国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