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23版:每日新闻·瞭望
3  4  
PDF 版
· “手机炸死人”假新闻穿帮
· 孤胆警察千里追嫌犯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9年2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手机炸死人”假新闻穿帮
广州警方公布“手机爆炸”案真相:仿制枪走火夺命
  扑朔迷离、坊间议论纷纷的“手机炸人”事件,9日终于有了确切的说法。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9日晚上公布,1月30日发生在越秀区东华南路某电脑专卖店一男子死亡事件调查有新进展,警方经连日来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并于9日下午对有关物证作出检验鉴定。经综合分析:死者是被自己私藏的仿制枪械“走火”造成枪弹击发,致重要器官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

  警方称,事发当晚7时30分,东华南路某电脑商店内突然传出一声爆响,该店员工黄×平(45岁,广东人)应声倒卧在地,另一员工刘某见状立即报警并通知“120”急救,黄×平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越秀警方接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死者死因可疑,经过现场勘查和大量的走访调查以及日前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于9日下午对相关物证作出检验鉴定。

  警方介绍,经分析:事发时,黄×平与另一店员刘某正在店内清点货物,黄×平藏在身上的装有子弹的仿制枪械突然掉落地上造成“走火”击发,弹头由下而上击穿胸部及颈部动脉,致其失血过多死亡。事后警方在黄×平所携带的随身物品中发现多发手枪子弹,并在黄×平的租住点搜查发现与现场所遗留的痕迹相符的物证。

  记者深入采访还原真实案发现场。

  现场留下9发子弹

  记者此前采访中获悉,当时现场一黑色包内还遗有9发51式子弹,死者携带击发装置的目的以及他在店员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身份成为新的谜团。

  据了解,事发当晚,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一个不锈钢管及一枚空子弹壳,还有一个黑色的包,内有9发51式手枪子弹。这个不锈钢管就是一种小型击发装置,属仿制枪械,每次可以击发出一枚子弹。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仿枪械的自制简易装置往往没有保险设施,属于非常危险的物品。

  1月30日事发当晚,从去抢救的医护人员到店铺附近的一些目击者,普遍的说法都是手机爆炸导致该店员死亡。附近便利店内的工作人员在事发时候听到了“嘭”的一声响,更是“印证”了手机爆炸这一说法。第二天各大媒体的报道均引用了手机爆炸这一说法,并且有说法是死者放在胸口的手机爆炸致死。

  只有一个伤口不会是爆炸所致

  根据有关人士透露,法医当时鉴定,死者全身只有颈部一个枪伤口,而且伤口不大。如果是爆炸,往往因为碎片乱飞,伤口一般不止一处,而且爆炸造成的伤口比较大。知情人士进一步解释,用这种仿制枪械的不锈钢管状击发装置打出来的子弹,因为没有像真正的枪械那样会把子弹螺旋射出,所以子弹造成的伤口会比较小,而且不会进入人体后逐渐加大。之前说死者胸口所放手机爆炸的说法不成立。

  “爆炸”的手机被用来联系家属

  死者家属去殡仪馆认领尸体时就曾透露,他们接到认领通知时,就看到显示号码为死者那个所谓“爆炸”了的手机号码。当时家属就感到奇怪,担心死者是其他人,或者有人冒充。实际上,正是警方用死者留下的手机跟家属取得联系。综合上述多方面的理由,手机爆炸致死的说法从一开始就不能成立,9日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据记者调查了解,死者叫黄和平,男,45岁,广东揭西人。根据现场附近的街坊反馈的情况,死者确为该专卖店的店员。一个普通店员为何会携带仿制枪械,并且还配备至少9发子弹?其真实身份及携枪目的令人生疑。

  对于死者私藏枪弹的来源和动机等,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瞭望 A0023 “手机炸死人”假新闻穿帮 2009-2-11 钱江晚报a00232009-02-1100015;48257178002CE175482575590048CF4C[B1-张亚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