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正义”:省高院民一庭原庭长赵某因私下多次约见女当事人等违纪问题,受到免去庭长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目前赵某去向如何?为什么高院会出此重拳?
齐奇:我们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法官,他在《规定》出来以后,还不检点自己,我行我素,和一个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多次在茶楼、饭馆接触,而且被对方当事人跟踪,证据都在了,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如果我们护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对司法公正也不负责任,必须严肃处理。因此他受到了记大过的处分,也免去了民一庭的庭长职务。现在他不在审判岗位,在我们的综合部门做一些工作,这个同志业务水平还是可以的,我相信只要将来他真正改正错误,还是一个好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