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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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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身边人“伸手”
也适用“受贿罪”
为严惩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开始三审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将非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犯罪主体。根据这一规定,在职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家里人”“身边人”,如果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索贿受贿,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议中,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情节较轻的”、“关系密切的人”的含义作出界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论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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