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阳
据报道,近日,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商分局查获了一起假冒“家电下乡”案件:部分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盗用“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实际上没有财政补贴的彩电、冰箱。一台47英寸长虹液晶彩电厂家指导价8999元,下乡价7289元,但是根据规定,下乡家电有最高限价,如彩电是2000元,冰箱2500元。
家电下乡目的是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并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与此同时,家电下乡更是一项民生工程,然而,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的驱动,滥竽充数,让这件好事办不好!
之所以出现这种“滥竽充数”,很大原因在于信息不畅通。生活在信息爆炸的都市里,很多城市人可能无法想象普通农民的生活状态,受客观条件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农村相对闭塞和滞后,不少农民并不知道“家电”的品种是有限制的,“家电”的销售点是有限制的,拿补贴也是有程序的……这对于朴实的农民来说有些繁琐,但给一些无良企业滥竽充数提供了机会。一来一去,最后损失的还是普通农民,即使政府花了钱,百姓也不领情。
避免这种“滥竽充数”,离不开强力监管,工商部门要对中标企业的销售价格进行监控,质检部门要确保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对一些滥竽充数的单位和个人要果断出击,坚决打击。媒体也要将家电下乡的信息最大限度的告知群众,同时,做好监督,对一些“烂竽充数”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充分曝光。
尤为重要的是,乡镇、村一级干部,要确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用农民能接受的方式把有关家电下乡的政策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民朋友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让他们真正享受到家电下乡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