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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5版:财富·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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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女贪官,
500万现金家中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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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南京女贪官,
500万现金家中藏

  “就像是一场噩梦,梦中的自己被深深地埋在黑黑的井里,不断挣扎却不断地下沉……我的灵魂就这样被自己深埋,我的事业就这样被自己葬送,我的人生被自己画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句号。”

  ——潘玉梅的叹息。

  她22岁入党,31岁即出任区民政局副局长,38岁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出国培训班,曾一度被誉为“希望之星”。

  她在街道基层担任领导职务摸爬滚打了10年,至免职时,这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

  她是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万多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句话,牵出一个巨贪

  2007年元月,市纪委在查处一起腐败案时,被审查人高某随口冒了句:“我还给潘玉梅送过几十万美元!”一句话,牵出一个贪官,潘玉梅被“双规”。

  起初,潘玉梅对问题避而不答,只称:“我没拿别人钱,我没有问题。”她明白自己收的钱是天文数字,丈夫身患重病,不能让年少的孩子就此失去母亲,母性的想法支撑她保持着沉默和对抗,每天靠做广播操来鼓舞自己的“斗志”。

  潘玉梅的孩子在一家重点中学读初三,潘玉梅最担心自己照顾不到小孩,影响孩子学习。为了督促孩子安心学习,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主动到学校,了解小孩的学习情况,请老师关心其孩子的思想和学习,小孩在中考后升入了重点高中。

  审查进行到第13天,潘玉梅终于从畏罪封闭的心态中走出,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调查。悉数交代了收受贿赂的经过,并写信请家人配合组织交出赃款。

  当晚9时许,市纪委办案人员将潘玉梅放在父母家中的现金53万美元、170万元人民币取回。这些赃款净重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

  一失衡,女干部滑向深渊

  潘玉梅出身在军人家庭,从小父母工作虽忙,但家教甚严。中学毕业后,她参军入伍,在部队里入了党,退役后回到栖霞区工作。她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工作认真努力,很快以出色业绩赢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

  白天她几乎都要忙工作,回家时已夜深人静。对一名女性而言,个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不久,潘玉梅做事认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风格为人熟知,一些企业老板和下属想方设法和她套近乎,逢年过节送礼送钱,也都被她婉拒。2000年,上级各项经济指标压得她喘不过气,个性要强的潘玉梅即便受到委屈,也只能独自承受。

  工作中遇到的失意、委屈、矛盾接踵而来,令她异常困惑。她渐渐把社会上负面的东西放大,把灰暗面当主流,对权力有了追逐和运用的欲望。在悔过书中她写到:“如果说早期的我对权力的占有还是想干一番事业,实现自我价值,后来当权力运用得十分自如时,没有正确对待,心理失衡,于是就开始偏离了航线,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一块地,让她几近疯狂

  2003年初,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筹建创业园区。为捞钱,潘玉梅和陈宁(迈皋桥街道原主任,区财政局原局长,同案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拍即合。

  他们先找到港商陈某,成立南京某公司,将创业园100亩土地,以低于市场价每亩8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之后,陈某再将上述100亩土地以每亩24万元价格转让,从中获利1500万余元。事后,潘玉梅、陈宁分别收受陈某贿赂480万元。

  此后,潘玉梅如法炮制,与时任市某局局长周某(另案处理)、市某公司书记兼副总江某(另案处理)、省某厅处长孙某(另案处理)及某市房产开发公司法人顾某等5人商议成立一家公司,以便专事创业园区地块的运作。

  5人先投资1100万元,购得创业园267亩土地。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高价回购该地块,光此一项,5人就从中非法牟利达1700万余元。

  一次选举,让她彻底“沦陷”

  潘玉梅的落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迈皋桥街道某村支部书记。2000年春节,高某借拜年机会,给潘玉梅送了1万元钱。2001年9月,潘玉梅参加境外培训。临行前,高某又送去1万美元。

  2003年,南京推进小城镇试点,高某遂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但不久后,由于项目不规范,市里下达了停工、停售禁令。然而“双停”后,潘玉梅却有意不执行,帮高某渡过难关。为此,2005年11月,高某一次将现金80万元人民币送给了潘。

  在一次区委常委选举中,潘玉梅被差额落选,使得她对官场有了厌倦,起了捞钱念头。2006年,潘对高某谎称街道将统管所有村委会资金,变相向高某索贿48万美元、120万人民币,此笔令潘玉梅最终成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中,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据统计,2000年春节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在担任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主任、工委书记及栖霞区区长助理间,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92万余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万余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万余元。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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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财富·警世 B0005 南京女贪官,
500万现金家中藏
2009-3-2 钱江晚报b00052009-03-0200014;48257178002CE1754825756A0027BAC7[B1-沈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