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一直以来都是执法管理尤其是交通执法管理的一种惯用手段。“严罚”虽然说对震慑违法行为、整顿社会秩序有着积极作用,但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是犯错就罚款的执法方式,有时也令犯错者不能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相比之下,杭州交警试行的轻微违法先劝不罚的做法,无疑会更令违法者感到“不好意思”,以后在驾车的时候会格外注意。这种发自内心的“不好意思”正是最有力的约束,也是“人性化执法”所希望得到的结果。 程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