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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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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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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Z卡一丢
100元就打水漂?

公共自行车租借规定合不合理,欢迎你来说说
  本报记者 方云凤 赵红燕

  

  本报讯 在杭州工作了十多年的安徽人杨先生这几天很郁闷,妻子丢了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里面的电子钱包区域内的钱却无法挂失。既然无法挂失,为什么办卡时一定要市民至少交300元呢?他很想不通。于是,昨天,他打进本报新闻热线96068,诉说了他妻子遇到的烦心事。

  杨先生说,2月13日,他的妻子小王办理了一张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当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办卡要300元,其中200元是押金,100元是电子钱包,用于租用公共自行车时超时扣款。

  第二天,小王不慎将卡丢失了。当天,杨先生急忙赶到龙翔桥申请挂失。不巧的是,工作人员说今天系统坏了,让他第二天再来。

  2月15日,杨先生再次来到龙翔桥办理挂失。9号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三天之后才可以退钱。三天后,他第三次跑到龙翔桥。“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能退给我175元。25元是卡的成本费,要扣掉。另外100元,本来就不能挂失的。如果有人捡到了我的卡,还可以凭这张卡乘公交车。我觉得好奇怪,公交卡如果丢了,凭有关证件就能挂失的,原来的那张卡就作废了。为什么同是公交公司办出来的卡,这张卡就不能办理挂失了呢?既然不能办理挂失,为什么一定要我充值100元?少充点,减少市民损失不行吗?”

  昨天,记者为此联系到了杭州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的发行,主要是为了方便外地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车的。办卡时,必须一次缴纳300元现金。其中200元是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100元存入该卡电子钱包区作消费资费。

  这位负责人还说,之所以不能挂失电子钱包里的钱,是因为Z卡不具备挂失退还资费功能,不能确定卡内的余额还有多少。所以,市民挂失后,只能退回卡里的信用保证金,而且必须是在自行车归还之后才能退还。

  该负责人还解释,需要存100元,主要还是为市民考虑,万一里面的钱少于200元,不能还车,就麻烦了。所以,他们统一规定,办卡时,电子钱包内至少要存一百元。

  昨晚,记者将这位负责人的答复告诉了杨先生。杨先生对此答复表示不满:“他们做出的这个规定很不合理。能不能还车,市民自会考虑。他只想到市民如果电子钱包里的钱少了不能还车,为什么不想想如果人家丢了卡,损失会更大?另外,既然我卡都挂失了,这张卡就应该作废,为什么捡到的人还能用它来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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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法眼 A0004 Z卡一丢
100元就打水漂?
2009-3-3 48257178002CE1754825756D00482471[A1-方云凤≈B1-张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