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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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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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琴湾业主质疑:
赠送阳台怎能当套内卖钱
· 房屋销售面积,
请算个明白
· “赠送”的阳台原来已算进套内面积
· 两幢楼,涉及金额400万~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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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两幢楼,涉及金额400万~800万元
  黄女士家的这个所谓“生活阳台”实际建筑面积有6~7平方米,即使阳台按一半面积算,以她2006年买入时的价格算,这个阳台大约价值1.8万元。单独来看,这笔金额并不算高,但据记者了解,梦琴湾5幢、6幢所有户型的厨房后面都有这么一个“生活阳台”,5号楼有165户、6号楼有243户,也就是说,共有408户业主存在同样的问题,涉及金额约有400万~800万元。

  对这个问题,开发商又有什么说法呢?华元房产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业主的投诉。“现在已经没有办法确认当时销售人员是否说过这处阳台是赠送的,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测绘公司和房管部门,已经确认了这个阳台在测绘时是计算在套内面积内的。”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策划部经理张安娜说,这个阳台在实际功能上是可以作为生活阳台来用的,开发商没有理由赔偿业主。“合同上也没有说套内面积就百分之百要在自己家的入户门里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开发商提出的解决建议是:业主可以在不妨碍消防通道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在该处阳台的适当位置安装防盗门。

  但这样的答复显然是不能让业主满意的。“说是赠送的面积,现在被我们发现其实是算在销售面积里面的。既然是公共用的,就不能封闭,我们也无法正常使用,这样的生活阳台对我们又有何意义?开发商所谓的解决方法根本什么也没有解决,我是肯定不会接受的。”业主黄女士很是忿忿不平,在她看来,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开发商实现“赠送”承诺按面积退还这部分房款,要么套内面积就按套内面积来用,允许业主在消防楼梯门的位置安装入户门。

  也有业主要求开发商作出赔偿。“如果我们没有发现这个阳台实际上是算面积卖的,根本不是所谓的‘赠送’,开发商绝不会主动告诉我们,这难道不是故意欺瞒业主有意多收钱吗?”一位业主表示。

  “让我们误以为使用面积比图纸上的多而买了他们的房子,难道不应该赔偿吗?”另一位业主气愤地表示。

  双方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华元房产表示,他们将马上跟进处理5、6号楼的阳台问题。“下周会请业主一起来商量具体解决方案。”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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