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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8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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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痛失右眼,女大学生状告“开业炮”
昨天法庭来了一串被告,庭辩有点雷人
  小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静静地坐在杭州西湖法院的原告席上,她爸爸告诉记者,出事前女儿不仅不戴眼镜,视力还好得很。

  那是一场飞来横祸。去年3月,读中医大学的小王就在路边等公交车时,被街对面飞来的开业炮仗炸伤了眼睛,医院经过抢救,还是没保住她的右眼。

  出院后,赔偿却一直陷于僵局。小王一气之下,不仅把放炮仗的人告上了法庭,连着那些卖炮仗和生产炮仗的都告成了被告,要他们赔偿23万多元。昨天,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开业炮仗惹祸端

  管才艮如今已经把“丁记香辣馆”改成了“如意土菜馆”,希望自己的事业能像取的店名那样如意顺利。

  去年3月17日,他也觉得晦气。当时,他刚刚盘下了一个店铺,装修了一番,开了一家取名“丁记香辣馆”的饭店,那天是开业大吉的日子,他在店里掌勺,一些来庆祝的老乡为他放炮仗。

  “我刚炒上一个菜,只听到外面鞭炮烟花一通响,接着有人就告诉我有人被炮仗炸伤了。”管才艮说,他放下勺子就冲了出去,一个女孩子捂着眼睛。

  女孩就是站在法庭上的小王,那天,她和同学正在“丁记”对面的公交车站等车,“记得很清楚,大多数炮仗放完后,是一个长长的高升炮仗,我看到它往我们站的地方飞过来,炸到了我同学的眼睛。”小王的同学兰海回忆当时的场景,那时她站在小王的右后方,炮仗明显不按常规爆炸,没有升空,横的炸开了,有一截穿过了街面。

  一起官司4个被告

  小王被管才艮的老婆送到了医院,可是她的右眼还是被摘除了,善良的小姑娘把眼角膜给捐了,换上了“义眼”。

  伤了人肯定要负责,这点管才艮在法庭上也深深自责,但是他觉得负这个责任的不该只有他一个人,炮仗是从朱福仙开的烟花店买来的,这个炮仗异常爆破,管才艮觉得销售方也有责任。

  朱福仙马上提出进货的商家杭州万家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生产厂家安徽郎溪镇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下称“万家”和“郎溪”)。

  这下,有了一串的被告。一个看似简单的赔偿竟然这么复杂,小王就把这4家都告上了法庭。

  争论焦点:“此炮仗非彼炮仗”

  管才艮没有请律师,对小王说的他基本没有异议,朱福仙夫妇请了律师,律师说,炮仗都是从万家进来的,伪劣不伪劣他们不知道。万家和郎溪也都请来了律师,他们觉得自己不该是被告,因为这些炮仗不是从他们那里出来的,“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朱福仙从他们那里进了这批货。”

  朱福仙拿出了进货单和自己在万家进过货的证据,但是万家和郎溪的律师当庭指出:“就算你曾从我们这里进过货,不代表管才艮买去的货就是从我们这进的货。”就是说,“此炮仗非彼炮仗。”

  朱福仙的律师听了马上接了一句:“这样的话,虽然管才艮在我们这里买过炮仗,也不能证明他放的炮仗就是我们这里买的这些。”

  话说到这份上,小王的律师也顺着以上两位的逻辑反诘:“那么你们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炮仗不是你们的。”法庭上有点僵。

  此外,万家和郎溪的律师对炮仗炸伤小王眼睛的真实性还有异议:“高升炮仗上升15米,放炮仗的地方跟小王站的地方距离大概有60米,炮仗平行弹过去,还有这样的威力吗?”这个鉴定没做过。

  接着,律师又再加一句:“会不会有另外的爆炸物在附近,导致原告受伤。”

  记者当场被雷了。

  因为举证问题,昨天法庭没有当场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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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每日新闻·现场 A0008 痛失右眼,女大学生状告“开业炮” 2009-3-7 钱江晚报a00082009-03-0700021;48257178002CE175482575710034CCBF[A1-娄炜栋≈A5-西法(张杨清≈B1-章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