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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1版: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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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万元买通传媒艺考?
· 这极可能是欺诈
· 周明艳急得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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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这极可能是欺诈
  昨天下午,记者拿着周明艳与戎恰签订的“培训承诺书”,就其法律效力向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任旭荣寻求法律解释。

  任旭荣律师站在专业角度,对此合同的合法性提出四点质疑:

  其一,该“培训承诺书”的甲方(即戎恰)是个人,个人未经依法批准取得合法的办学资格,是不能面向社会办学招生的。这种“培训”是不合法的;

  其二,合同约定培训时间从2009年2月3日~3月5日,但实际合同签订时间是2009年2月27日,乙方(周明艳)能够得到的“培训”很可疑。投诉人称实际得到仅4小时“培训”就不难理解了。由于“培训”本身不具合法性,其收取36000元高额费用也就无任何合法的依据了;

  其三,甲方(即戎恰)收到36000元后,只开出个人书写的收条,而不是由其所称的“家园公司”开具正规的发票,这样操作更是可疑,极有可能是冒用他人公司的名义搞所谓的“培训”,实为欺诈;

  其四,从承诺的内容以及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看,其口头承诺保证“通过复试”明显带有虚假和欺骗性,正式高校招生考试岂能暗箱操作?绝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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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科教 B0001 这极可能是欺诈 2009-3-8 48257178002CE175482575720040433E[A1-沈伟红≈B1-沈伟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