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燕
本报讯 农民们翘首以待的汽车下乡方案终于获批。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汽车下乡方案”)已经于3月10日获国务院批准并下发实施。
方案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轻型载货车和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将可获车价10%的经济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轿车、SUV、MPV等乘用车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内。
早在2月底,本报就曾对汽车下乡政策进行了报道,进入3月份,不少等着想买车的农村消费者纷纷打电话咨询本报,“汽车下乡到底什么时候实行?我们买车会有多少补贴?”杭州市萧山闻堰镇的李先生就一直关注着汽车下乡政策,昨天,当他听说补贴方案已出台,非常高兴。他说,他想买一辆微型客车,已选好一辆3万多元的微客,按车价10%的补贴,就可以再便宜3000多元。
据了解,本次汽车下乡方案规定,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购买微型客车的按销售价格l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方案要求,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方案明确规定不含轿车、SUV等乘用车。同时可获补贴还有农民购买麾托车,即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可按销售价格的13%享受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方案还要求,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来源与家电下乡类似,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汽车下乡”总补贴额为50亿元。浙江五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爱军表示,农民购车补贴如在2500元至5000元,这样50亿元至少可以拉动150万辆的汽车消费。目前,汽车市场微车的价格一般在3万元~5万元左右,那么150万辆的汽车消费最低可达到750亿元的销售额。同时从另一角度分析,中国有9亿多农民,即便按1/1000的比例计算,农村也有近100万的消费市场。这个数字,无疑将对今年的汽车市场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