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云山
本报讯 本报最早报道的金正源非法咨询案(详见2008年1月9日B1版的《证监和公安部门昨查处一家非法咨询机构——股市黑嘴吹破泡泡》),近日有了判决结果。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金证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作出判决,认定金证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营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杭州金证源自2006年12月4日成立以来,在未经证监会许可获得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做股评及投资类广告等手段,非法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并以此收取服务费,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去年1月8日,记者随同浙江证监局和杭州市公安经侦部门一起进行了现场查处。
据被告人透露,公司“分析师”大多从附近人才市场抓,其推荐的股票多靠网络或者自己信手找来,根本没有专业研究队伍,其业务兴旺时,会员人数超过了300人。
“我们接下来会重点查处几家非法咨询公司,最主要,还是提醒投资者不要上当受骗。”浙江证监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而言,非法投资咨询机构往往通过向客户推荐股票或直接代替客户操作来收取高额会员费,这些非法机构往往通过异地揽客的方法,规避监管部门的查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的不法机构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名,夸大产品功能,行非法投资咨询之实,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尤其需要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咨询,首先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一些机构虽然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并不表示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投资者只要仔细观察这些经营机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就能发现,其范围为“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目前浙江省内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都可以通过登录浙江证券业协会网站(www.zjsazq.com)查询。
其次,即使是合法的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也就是说,“代客炒股,利润分成”的约定方式是违法的,其委托理财协议为无效合同。
最后,请勿轻易相信电视、网络上的相关广告,一些未经审批的非法投资咨询广告导致大量投资者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