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伟明 邢亦楚 本报记者 娄炜栋
本报讯 3月2日凌晨,两位下班女青年在杭州保俶路上通过人行横道时被飞奔“马六”车夺去年轻生命(本报3月3日A3版曾详细报道),肇事“马六”车在交警部门的记录中劣迹斑斑:曾经39次违法,25次是超速。肇事司机叶飞在事故发生时也是违反多项交通法规:驾驶证遗失、 醉酒后开车、限速路飞奔、斑马线撞人。
昨天,他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叶飞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社会影响大,为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逮捕必要。
据侦查机关认定,本月2日凌晨3时20分许,叶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醉酒后驾驶“马六”轿车酿成车祸。叶飞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2mg/ml。此事故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叶飞负全部责任。
事故后叶飞供诉,3月2日凌晨,他和朋友杨某等吃了夜宵,他喝了一瓶多啤酒。吃到凌晨3点多,他送杨某回曙光路,然后沿保俶路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回南山路上的宾馆。当时下着雨,车内暖空调开着,前挡风玻璃上有雾,视线不好。车子开到保俶路宝石一路口的时候,前方有辆轿车大灯很刺眼,这时车震动了一下,右侧挡风玻璃全都碎了,他下来一看车后右侧地面上躺着两个女孩,头部都是血,才知道是发生了事故,就打电话报警。事故发生的时候他的车时速是70公里左右。
现年23岁的叶飞,浙江省德清县人,个体经营者,大专文化程度。他的驾驶证是今年2月初丢失的,到事故发生时还没有补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