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防务部门20日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公报阐述了双方在今后防务交流方面达成的10项共识:
第一,双方同意继续开展高层互访。作为对浜田靖一访华的回访,梁光烈将在2009年年内访日。
第二,两国将于年内在东京举行防务部门防务安全磋商。
第三,双方同意在中日防务安全磋商基础上,加强政策部门间的沟通,就国际维和、抵御自然灾害、反海盗等两国间的共同课题交换意见,特别是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进行的反海盗行动中,推动情报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合作。
第四,作为2008年以来中国空军司令员、海军司令员、副总参谋长访日的回访,日本陆上、海上及航空自卫队参谋长在本年度内或双方方便的时候分别访华。
第五,双方同意为尽早建立中日防务部门间海上联络机制继续举行磋商。2009年上半年在东京举行第二次专家组磋商。
第六,在2007年和2008年实现舰艇首次互访的基础上,双方将继续进行舰艇互访。中国海军舰艇将在年内访日。
第七,双方将加强工作层协商,推进落实年度防务交流计划,就开展包括日本联合参谋部在内的各军种间参谋对话进行探讨。
第八,双方将就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军区与日本路上自卫队方面队之间的交流进行探讨。
第九,中日将继续实施各种框架下的校官和尉官交流。
第十,双方同意推进中国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同日本防卫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理工大学、大连舰艇学院等院校同日本防卫大学之间的交流,加强研究、教育部门间的交流。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