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作为盗墓团伙的主犯,先后50多次参与盗墓的崔米华被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冯龙等8名涉案人员犯同样罪,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参与收购涉案文物的孙某、蒋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在西汉时期就是当时的县治,这里沉睡着千年的汉、晋等时期的古墓葬,已被确定为浙江省的重点保护遗址。近几年来,那一块块躺在地下的瓦砾、瓷片引来了一大批盗墓贼疯狂地盗掘。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08年4月,家住章安古桥村的崔米华等9人先后50多次盗掘章安附近的古墓葬50余座,窃得三级珍贵文物8件、一般文物11件。虽说在大部分盗掘的古墓葬中没有窃得物品,但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这些古墓葬均为汉代、晋代、六朝时期的砖室古墓葬,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以上所盗窃的文物,均被喜欢收藏文物的孙某、蒋某二人收购。案发后,二人投案自首,并将所购文物全部交还给国家,避免了该批文物的流失。
法院认为,崔米华等9人的行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孙某、蒋某明知是盗掘古墓葬所得文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